Monday 5 December 2005

同性戀


時代真的在進步。

不久之前,這三個字還是不大能公開的。



然後幾個月前新聞出現同志遊行的新聞。

就在中正紀念堂外而已。



真好。(超滿足的笑)



當然,多多少少;

仍然有人拿著奇怪的濾鏡在觀看這個族群。



就像老一輩的人或許還是會看不起外省小孩。

就像以色列人跟阿拉伯人種之間永遠都會有道藩籬。



那畢竟一種心理上的主觀。



但相愛的,不該是靈魂嘛?

至少我從很久前就這樣深信。



今天愛上的是,是這個對象?

亦或只是這個對象的性別?



是這個靈魂,

還是軀殼?



新時代萬歲。

1 comment:

meikoyim said...

這篇大概完全讓人摸不著頭緒吧?

其實很難表達我想要講的意思...

如果有表達到十分之一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