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imistic beyond believe, and pessimistic over the top. This is, who and what I am. 樂觀的無可救藥,悲觀的無以附加。這,就是我。
Tuesday, 30 March 2010
Family Matters
Family,家庭。家庭相關的英文,其實對我們有點難。
每次補習班代課碰到兩種課我最煩也最開心,一種就是家庭親戚、另外一種是節日節慶。
都是爆多的補充內容。課程活了,但是問題就多了。
我們分表哥堂弟表姊堂妹,國外一律叫做cousin。我們忙著盤算到底是姪子是外甥的時候,他們一個nephew就解決;女生,是niece。祖父母,不管內的外的,一樣是grandparents。
所以講到乾媽乾爹這個概念,常常會傻住。後來我一律用相近但是不完全一樣的god mother, god father取代。
喔喔喔,教父。然後就被質疑說教父不是一定要信教才有?
其實沒有耶。男友是自己姪子的教父;但小孩爸媽不太進教堂。
所以米果出生後,剛好男友來台灣。我帶著他去見自己乾兒子,然後跟他說,小孩的媽希望他做乾爹,這樣乾爹乾媽一家。他呆了一下,然後就答應了。
養父養母呢?Adoptive parents。有時候查字典會查到foster parents這種字眼,但那比較像是寄養家庭的概念。雖然國外很多寄養家庭一養就是養到成年,但有個關鍵的差異。
Adopting是私人的決定,個人進行;並不會受到政府費用上的補助。或許政府本身有兒童養育福利,那不算,那是每個有小孩的家庭都會領取的。你要哪個孩子,自己可以選。
Fostering是要跟政府相關單位登記的;受到社會福利機構定期監督,而且每個月都會固定額外領到一筆養育補助費用。所以美國的foster family往往是一票的孩子。送到家裡來的孩子,除非鬧事搗蛋你無法管教要求社福機構重新安排,是沒得選的。
然後男友有一次提到他爸爸有個adopted brother。'But he wasn't really adopted, my father and he kind of adopted each other...but it wasn't legally, you know?"
I totally do not know...我整個聽的霧煞煞。
然後他跟我解釋,兩個人感情很好,很像親兄弟。喔喔喔,死忠兼換帖。或者現代講法叫麻吉。
於是發現我也有adopted twin。我們不但是領養的姊妹,我們根本是異父異母雙胞胎。
然後我有很多的adopted families。國中死黨們的家庭,大家都熟到彼此爸爸媽媽都熟到會不時問問另外那幾個女孩的消息。
我想我很喜歡這個詞。
順道一提,有時候國外也滿麻煩的。她們會說到什麼second cousin, third cousin, second cousin twice removed...那種無敵複雜的家庭關係。現代人比較少提,但是考據的時候會有。
那不是排序啊。不是說家裡排行第一第二。
那比較接近中國人,什麼樣的概念呢?
舉這個例子吧。我媽媽有個舅舅,他有個兒子。這個兒子,對我來說,就是表舅。他的小孩,跟我同輩,是我的什麼我不確定。但這個,就是second cousin。
也就是cousin了兩次。
依此類推,third cousin就是再往外推一層,cousin了三次。至於second cousin twice removed...這個太複雜,除了歷史學家會用到,一般問老外也不會有幾個人懂。簡單說就不是同輩分的。例如剛剛說的表舅,就是first cousin, once removed。
有興趣可以去讀讀看wikipedia的說明。
(圖片來源:英文維基百科/source: wikipedia)
再PS。你注意到了嗎?這個標題有兩個意義。
Labels:
旅途上的所見所聞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