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0 March 2010

永遠的祝福


        婚姻似乎就應該是這樣的。



        今天,或許算上時差該說美國時間的昨天;美國首府華盛頓成了全美第六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



        其他地區包含康乃迪克、愛荷華、麻塞諸塞、新漢普夏跟維蒙特。



        "I now pronounce you partners in life."我宣布你們成為人生伴侶。



        其實結婚的人,新聞上說有的在一起已經長達12年。一個人生能有幾個12年?加上小時候不懂事、青少年時期自我追尋、早期成人時期自我否定...假設這些都加在一起,難道12年不已經是一輩子,很重要的一部分?



        我一直覺得,同性戀與異性戀沒什麼不同。甚至,因為旁人加諸的眼光,他們更懂得愛。



        2006年去San Francisco時,看到戀人們不顧旁人眼光當街手牽手、親吻。其實也沒什麼旁人眼光,大家都習以為常。當導遊的私底下開了幾個同性戀玩笑,我老爸也私底下唸了幾句。



        我記得自己生氣,在大街上跟爸爸吵架。因為身為華人,會被白種人歧視,我們其實更應該懂的尊重別人的生活。你不尊重別人,憑什麼要人家不歧視你?



        爸爸才發現他女兒是同性戀支持者。



        那段旅程中,我才知道風氣如此開放的美國,卻其實不是大家都可以結婚的。我才知道,原來,即使身在美國,仍有人對於兩個大男人手牽手,兩個女人在公園親吻,一整個不能接受。



        原來SF所在的加州,開放了同性戀婚姻後又推翻了。



        後來到了英國,我更驚訝的發現原來在英國,same sex partner,同性伴侶,早已經取得跟異性戀人一樣的地位。英國人不是應該很保守嗎?除了Elton John,刻意拿同性戀刻板印象,加上自己的教父地位,算是爭取公開地位?



        在英國,我很少見到同性當街手牽手;倒是曾經在帶著小奧、Fanny遊倫敦時,在名牌街的大樓門口看到男男激烈擁吻。但是每到一個地區,都會看到英文的旅遊簡介上特別闢出一個方塊,告訴你同性戀酒吧區在哪。



        也曾經在紐卡,央求著朋友的男友帶我們兩個沒見過世面的台灣女生去同性戀酒吧喝酒。你知道電影、影集裡面紐約Gay bar裡面俊男美女猛男辣妹?或許紐卡沒有那麼多猛男辣妹俊女美男...或者我們一整個去錯pub。



        搬到曼城後,曾經多次經過Gay village。每次都見到笑容滿面,和藹可親的男男女女。



        諷刺的是,在英國,異性戀婚姻維持的平均年數,並不多。最常聽到的消息是,某某某的兒子跟某某某的男友;而不是某某某跟他的老公小孩。



        男友的母親就是離過婚,又結婚的。他上面兩個姊姊一個哥哥,都是媽媽跟前夫的孩子。他哥哥結婚的時候,雙方家長一字排開有四對;原來女方家裡也是父母離異又各自找到伴侶的。



        男友的二姊,兩個孩子跟著她。前年聖誕節前我們去到他家,她說兩個孩子跟著爸爸出去了,晚上她男朋友才會過來吃飯。



        Husband and wife,未必能夠成為partner in life。我想異性戀的選擇太多,導致常常,不見得懂得珍惜。當然,同性戀也有不懂得珍惜愛情的。或許因為異性戀的不理解,對於這種印象就會無限放大。



        全世界,愛滋病傳播最猖獗的,其實是在異性戀之間。但是講到同性戀,有些人就會往後大大一跳,一臉你離我遠一點我不想得病的表情。其實不很公平。



        我至今記得911的那時候,我就著晚餐看著T台新聞。看到子母畫面呆了一下,以為是什麼噱頭。然後轉到CNN後,眼睜睜看著第2架飛機一頭撞進第二棟大樓。然後那兩棟大樓中,你明顯看到有人為了一賭活命機會,從50幾層樓高的地方往下縱身一躍。



        我記得我哭了。



        人,是多麼脆弱、多麼微小的生物?過去半年來,颱風、地震、海嘯、洪水、暴風雪。世界各地,似乎我們的地球都在跟我們說,人類真的沒什麼。



        因為這樣,相愛的人更應該有權利,獲得對於永遠的祝福。



        For the loved and the loving, for the ones, who found their partner in life.獻給被愛的與愛人的,獻給每個,找到人生伴侶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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