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文來一篇。
就事論事,這篇仍是無意義流水文。
因為自己任性的寫信給網路上某部落格名人,所以人家犧牲難得假日寶貴時間,花了很多心力研究半天;終於成功的將過往文章全部整合在了一起。新聞台、無名。
我不記得自己有在其他地方發什麼東西。BBS除外的話。
當然有些東西還是不見了。例如嵌文的圖、影音。
但就像在無名上說的,在原本文章都搬不過來的前提下,是根本不會想到這些元素的。現在文章搬完了,人就貪心了,所以就想說「如果這些也有就很完美」。
這,就是貪念。
所以每次提到,就自己提醒自己這是「貪」,然後忍不住還是要再提。這就是「ㄐㄧㄢˋ」了吧。
當然,並不是搬完家就算了。還有一些,以往部落格旁的連結,其挑選設定要作。
但這並不急。
要進行的反而是該名人幫我找到的搬家教學嗎?
也不是。我相信跟我文章的人本來就不是很多,大概都是生活中,真正認識的朋友。那個(假)人氣都是廣告業務、或者無聊的亂搜尋、或者隨便亂晃的人晃到的。還有就是累積年歲之後自然會形成的。
所以等到有人有興趣想要問再說。
那到底要寫什麼?
我坐在電腦前開始發呆。明明今天早上看到四點的黑田康作第一集還卡在一半。
四點多,快五點睡的;也不知道睡的深睡的淺。但的確是哭著醒來的。
確信自己做了夢。是悲傷的夢,還是只是自己悲慘的夢?這倒是一點都不記得了。
只是哭著醒來這種事情,也是很久很久沒有發生了啊。一旦發生了,就很想知道背後的可能原因。
越想就越模糊,到最後連哭著醒來是不是真的,都不大確定了。
對了,名人為什麼要幫我找搬家辦法?
從n年前開始玩BBS起,我就一直堅信網路上的好人比壞人多。朋友都說我是笨蛋,才會相信這樣的童話。
但,我覺得今天搬家成功,以及幾年前在英國莫名找了在網路上剛認識不到一週的某男人從南部開四個小時的車北上來幫我用體力勞動搬真正的家,都在在證明了我的理論是正確的。
或許,人能夠感受到別人的「心」,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網路上,去掉了皮相,呈現的都是一顆顆的心。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純粹就是運氣好而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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