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4 May 2006

生存之道


        這篇是從小奧跟朋友的討論中延伸出來的一些想法。



        朋友的意思是說,記者在現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為了要生存,所以報導不確實、甚至隨便亂寫,雖然是錯的,但卻是不該被責怪的。人們是不是要相信這樣虛假的報導,完全是個人的行為、個人的判斷。



        小奧跟我都不能完全贊同這樣的想法。



        理由滿簡單的,我們對於新聞業,總抱持著一個基本的概念;一個潛意識上的假設:新聞是公正、客觀的報導事實。



        如果說記者為了生存而虛構新聞是可以接受的,那麼就好像說銀行搶匪為了生存需要錢所以搶銀行;卡奴有消費強迫症為了生活所以拼命刷卡然後希望全民買單;公務員因為大家都在混,為了生存所以只好跟著墮落;高官因為大家都在貪污所以我不貪很奇怪;這些稀奇古怪的社會亂象,都是可以接受的。



        或者像小奧舉的例子,強姦犯為了發洩慾望所以衣著清涼的女孩子應該要自認倒楣。



        即使我們現在不再要求記者的專業素養,容許主播指著一張地圖說"我們suppose地球是圓的,這一邊會接到另外一邊";或者記者在新聞中闡述"父母的子宮是酸性的導致不易受孕";甚至屢見不鮮的拿麥克風堵向哀慟欲絕的受難家屬問"你現在很傷心嘛?"...就像我們不要求外交部長搞清楚說出"我思,故我在"的是笛卡兒或者康德。但是我們仍然抱持新聞是報導事實的信念在看新聞。



        如果要看偏頗主觀的虛構想像,我們會去看喜愛作家的小說文學作品;我們會每天翻開藝文版、打開一本小說、甚至看上一場電影。



        我們並沒有要求新聞必須要百分之百的準確無誤,但我們至少要求了基礎的事實根據。所以新聞才會有追蹤、後續報導;所以記者、報紙、新聞台的言論才不是公然侮辱罪之中,可受公議的範圍。



        如果要虛構報導,不如改行當小說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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