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9 November 2005

一件事情要做兩次


是我們公司營運部經理作事情的邏輯。



基本上,廠商有疑問,

煩人的翻譯工作就丟給我,

因為我是"工程部"的。



要訂飯店訂車的,

還是丟給我,

因為我是"執行秘書"。



好啦,我承認我是工程部出身啦。

對啦,我是從底層突然爬到現在這個位置啦。



可是,這樣身兼多職的感覺,

很難想像我們有將近一百個員工耶。



可是,同樣主題的一封mail,

妳非要分成兩封信回...

阿姨,這個道理有點詭異耶...



廠商來信要我們交個"故障叫修率前20名"的報告給他。

Ok,她追著工程部要報告中文版;

然後就擅自決定說,寄給我,我會翻譯。



我沒有意見,翻譯就翻譯。



反正我是工程部。

反正我還在這個位置上。

反正,我年底要離職;

到時候妳傻眼,那是妳家的問題。



然後我翻譯完,

尊重性的問一下,報告是由我發由她老人家發?



她就叫我直接發出去;

禮拜五下午,六點五十九。



七點四十分她寫了解釋,

詳述將近一個小時前寄出的報告內容。



可能我出社會不久;

大概是我年紀小不懂。



不過,這樣做到底有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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